武城县人民政府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一、申请额度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额度为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范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徽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以及利率和贴息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上浮不超过1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材料

(一)个人创业需提报材料(原件、复印件)

贷款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需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登记证明材料;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企业盖章);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当年度缴纳养老保险的票据。

五、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贷款申请人持相关的资料,到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填写《德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审批备案后,推荐至经办金融机构。

2、实地考察。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县人社局按照密集型产业参考标准和小微企业审查贷款申请资料,并核查其是否属于限制行业,联合县财政局实地核查企业经营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情况、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占总职工比例等情况,合格的,填写德州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暨贷款申请表,推荐至经办金融机构。

3、贷款发放。经办金融机构对申请人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署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地址:武城县德州银行三楼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534-67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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