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李家户镇人民政府 | 办公电话 | 0534-5355001 |
负责人 | 史红静 | ||
邮政编码 | 253300 | 传真号码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 ||
办公地址 | 李家户镇人民政府 | ||
网站网址 | 电子信箱 | wcxljhz@dz.shandong.cn | |
主要职能 |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