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人民政府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依申请公开问题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363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答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以及户籍信息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询等,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其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法律后果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存在根本性差别。当事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这类业务查询的,告知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武城县人民政府主办,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与维护   建议使用IE5以上 1024*768 分辨率浏览

监督举报电话:0534-6211071 邮箱:xfbdzzw@dz.shandong.cn

  • 鲁ICP备06012168号-1
  • 鲁公网安备 371428020001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