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18〕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和省市驻武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武城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标 |
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
(一)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群众堵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开 |
及时公开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加快制定《武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落实情况公开。 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 |
县农工办、发改局、农林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及时公开《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2018-2022年)》等相关规划政策落实情况、产业发展工作进展、全县新旧动能转换成效进展情况等信息。 及时公开全县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工作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解读, |
县发改局、经信局、质监局、各产业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集中公开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清单、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完成结果、工作督导、典型经验等信息,切实将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解决好,落到实处。 |
相关县直部门负责落实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二)聚焦“三大攻坚任务”做好公开 |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融资、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的舆情,及时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 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及时公开城市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任务的进展情况。 公开并解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 深化平安山东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及时发布“雪亮工程”进展情况、成效以及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
县财政局、金融办、安监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化安转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围绕精准脱贫推进公开。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强化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情况、脱贫攻坚规划、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精准扶贫脱贫调查处理情况等内容的公开。 |
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围绕污染防治推进公开。 及时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 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公开报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决定等。 依法公开排污许可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做好传输通道城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 |
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好公开 |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削减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精简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开。 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
县编办牵头落实 |
根据上级要求及县政府意见及时调整 |
|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
县发改局、财政局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栏目已设置,实时更新信息 |
||
持续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栏目已设置,实时更新信息 |
|||
根据省、市政府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出台 |
|||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 |
根据要求,实时更新信息 |
|||
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出台 |
|||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 |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
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 |
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栏目已设置,实时更新信息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出台 |
|||
(二)推进政府会议公开 |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各部门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不得少于2次。 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 |
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每次会议后落实相关要求 |
|
(三)推进政策执行公开 |
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 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 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
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9月底前完成 |
|
(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 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
8月底前完成 |
|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 |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
推动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
专题专栏已制作,实时更新信息 |
继续做好全县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 |
根据要求,实时更新信息 |
|||
推进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全县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出台 |
|||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的贯彻落实,年内出台实施方案。 |
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出台 |
|
充分利用德州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城分中心、“信用中国(电子)”网站等载体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强化公开时效。 |
根据要求,实时更新信息 |
|||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的贯彻落实,年内出台实施方案。 |
县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出台 |
|
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统一在平台上的发布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
根据要求,实时更新信息 |
|||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的贯彻落实,年内出台实施方案。 |
县扶贫办、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出台 |
|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五)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 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重点开展城乡低保县、乡、村三级公示,对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村(社区)、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实行长期公示。 |
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要在每年7月底前公开我县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及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公开招生结果。 |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 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依托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系统,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 |
县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 按月发布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按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省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 |
县环保局、自来水公司、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根据要求,实时更新信息 |
||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审批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备案日期、备案企业(产品)、备案号等备案信息。 定期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中的有关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 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信息,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和解读人口市民化“1+N”政策体系、城镇产业支撑、“人地挂钩”机制等新型城镇化政策,加大全县城镇体系重大规划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做好国家、省、市、县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公开和解读。 及时公开并解读全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措施,定期公开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及时发布解读全县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季度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 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等政策解读、情况发布,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等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
县住建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牵头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六)推进国资国企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 |
按月公开县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依法依规公开县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县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县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县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深入推进县属企业产业整合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公开。 健全“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 |
县财政局、国资办牵头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强化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记录。 |
县安监局、住建局分别按照工作职责牵头落实 |
9月底前完善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四、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
(一)加强政策解读 |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加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 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县政府各部门 负责落实 |
根据要求,实时更新信息 |
(二)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 |
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密切监测收集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舆情,科学研判,积极应对,分类处置。 重点关注涉及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县政府各部门 负责落实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及时公开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结果。 |
9月底前完成制度起草,年底前开展1次评估 |
|||
(三)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
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 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鼓励开展政民对话、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互动栏目和主题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
县政府各部门 负责落实 |
根据要求,实时更新信息 |
|
五、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 |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按照国家、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
11月底前完成 |
|||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对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批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逐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可办”,推出一批“全县通办”事项。 |
县编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分别按照工作职责 牵头落实 |
10月底前完成 |
|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推进“3545”改革,及时公开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分别按照工作职责牵头落实 |
9月底前设置栏目,实时更新信息 |
|
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
(一)启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县政府全面启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目录编制要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 |
年底前完成 |
(二)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 |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要公文审签单上设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栏目,随公文一并报批。 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
县政府各部门 负责落实 |
每次办文落实相关要求 |
|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 |
县政府各部门 负责落实 |
8月底前完成 |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
每次办理依申请过程中落实相关要求 |
|||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县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计生、住房保障、水电气热、公共交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要纳入县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评估范围。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教育局、环保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国资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
10月底前完成 |
|
七、加强平台建设发挥公开载体作用 |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
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严格政府网站设置程序,继续加强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网站信息内容、安全防护、绩效评价等管理和保障措施一体化。 完成政府网站整合迁移工作,继续推进全县网站规范整合和集中管理。 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编制首批次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清单,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定期更新政府数据。 |
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落实 |
根据上级要求落实 |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落实 |
11月底前完成 |
|
(三)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 完善县政府部门为武城县政府公报提供文件工作机制。 推行县政府及部门文件由县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落实 |
10月底前完成 |
|
八、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 |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负责机构,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
县政府各部门 负责落实 |
日常工作中落实 |
(二)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 |
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2018年度全县协同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继续开展全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确保实现到年底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任务目标。 |
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落实 |
10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