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
实施单位:武城县民政局
委托单位:武城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方式:财政评价
评价日期:2020年9月
摘 要
一、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绩效评价组人员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等方式,对获得的数据与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最终评分结果参见下表: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A决策 20 17 85%
B过程 20 15 75%
C产出 30 30 100%
D效益 30 30 100%
小计 100 92 92%
综合评定,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总得分为9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总体来看,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社会效益显著。
但在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管理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明确公示内容。
(二)统一公示形式。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精细化、可量化程度及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三)低保资金管理双向通报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四)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需进一步加深。
四、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编报水平。
(二)强化档案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三)加大低保资金双向通报制度执行力度。
(四)进一步强化被评价主体绩效意识。
详见正文。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文件关于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城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武城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 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字〔2020〕11号)等文件要求,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衡量武城县 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效益,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城县财政局委托,开展了武城县 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组通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的成功做法,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7
(一)项目概况 7
1.项目背景 7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8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9
(二)项目绩效目标 10
1.总体目标 10
2.阶段性目标 11
二、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2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2
1.绩效评价目的 12
2.绩效评价对象 13
3.绩效评价范围 13
4.评价时段的确定 14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4
1.绩效评价原则 14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5
3.绩效评价方法 23
4.绩效评价标准 23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4
1.前期准备 24
2.组织实施 26
3.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28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8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30
(一)项目决策情况 30
(二)项目过程情况 32
(三)项目产出情况 34
(四)项目效益情况 3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7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37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8
六、有关建议 39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0
附件1 绩效评价依据 42
附件2 绩效评价调研相关文件 44
附件3 问卷调查方案 49
附件4 发放汇总表 51
附件5 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57
附件6 绩效评价底稿 63
德州市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思想,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武城县财政局委托,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承担武城县 2019 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指由地方政府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该制度是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一项规范化的社会救助制度。武城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19年1月18日,德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确定提高德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此次分别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为:市直及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其他各县(市)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不低于48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提高到不低于365元。其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市低保生活标准的150%执行(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农村低保生活标准的130%执行,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5694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参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600元、1550元、3100元确定。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提高护理标准。
武城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65元,武城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2019年执行预算1331.4万元,覆盖广运街道办、郝王庄镇、甲马营镇、老城镇、开发区、李家户镇、鲁权屯镇、四女寺镇、武城镇等共计9个镇街(开发区),农村低保对象4100余人(执行期间存在动态调整)。
本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
①资金拨款与监督单位:武城县财政局;
②项目实施单位:武城县民政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各村(居)委会;
③项目受益方:武城县受益贫困人口。
(1)资金拨款与监督单位:武城县财政局负责预算批复和拨款,负责资金的统筹、审核及拨付,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绩效评价的组织主体。
(2)项目实施单位:承担武城县民政局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是武城县低保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是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做好低保相关工作。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共计执行预算1331.4万元,具体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详见下表(该表数据来源于武城县民政局提供科目明细账)。
表1-1 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日期 支出用途 金额
2019年3月 收支2018年下半年农村低保补差 246,420.00
2019年4月 收支一季度农村低保金 3,040,810.00
2019年7月 收支二季度农村低保金 2,987,040.00
2019年9月 收支2018年4-8月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268,350.88
2019年9月 收支三季度农村低保金 3,024,020.00
2019年10月 收支农村低保一次性节日生活补贴 548,800.00
2019年11月 收支10月份农村低保金 1,009,550.00
2019年12月 收支9-10月份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164957.40
2019年12月 收支11月份农村低保金 1,012,640.00
2019年12月 收支12月份农村低保金 1,011,060.00
合计 13,313,648.28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武城县民政局 2019 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自评表,绩效评价组梳理了本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总体目标
项目的设立为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2.阶段性目标
根据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总目标,该项目的阶段性目标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产出指标
1>应保尽保率:100%;
2>按照低保发放标准,足额发放低保;
3>发放人员资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在相应渠道及时对项目进行信息公开;
5>项目在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发放。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保证受益对象正常享受低保待遇;
2>可持续影响:改善受益人的生活状况、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政策知晓率:≥90%。
(3)受益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90%。
二、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和规范武城县财政项目预算支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绩效评价的方式正确引导该项目相关责任人落实好项目实施前后各项基础工作,有利于增强预算单位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提高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 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城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武城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 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字〔2020〕1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与规定,从政府专项资金支出的角度探寻对于武城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效率和效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后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是该项目资金产生的绩效以及产生绩效所流通的各个环节过程,既关注项目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强化结果导向,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具体范围涵盖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项目取得的效益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1331.4万元的拨付、使用、管理及项目完成产生的效益,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武城县财政局、武城县民政局。
4.评价时段的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 2019 年1月1日至 2019 年 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进行考察。绩效评价的组织主体为武城县财政局,项目责任主体为武城县民政局,第三方评价实施机构为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绩效评价的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公正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的办法,按照规范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对该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
本次绩效评价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将单位自评与财政评价相互衔接。
?激励约束
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
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标准,包括各级指标名称、分值、得分、指标解释、指标说明等。其确立遵循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过程中,共性指标的设计以《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为参考;按照项目特点和目的,个性指标的设计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民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52号)、《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关键绩效指标。
指标体系整体框架由4大类、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20项三级指标组成。
(1)决策:占权重分20分,用于考察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的充分性与规范性、项目目标的合理性与明确性、资金投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本项目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角度进行考察。
(2)过程:占权重分20分,用于考察项目资金管理以及项目管理执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本项目从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角度进行考察。
(3)产出:占权重分30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的产出情况。指标设计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三个角度入手,有针对性地选取关键指标。
(4)效益:占权重分30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的效益实现程度。指标设计从项目效益角度进行考察。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下所示。
表2-1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A 决策(20) A1项目立项(6)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6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0.6分);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6分);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6分);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0.6分)。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1分)。
A2绩效目标(6)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0.5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0.5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0.5分);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0.5分)。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4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A3资金投入(8)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4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1分);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4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2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2分)。
B 过程(20) B1资金管理(10) B101资金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得分=分值×资金到位率)
B102预算执行率 3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得分=分值×预算执行率)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B2组织实施(10)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6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3分)。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4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2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2分);
C 产出(30) C1产出数量(10) C101应保尽保率 10 考察该项目是否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了低保。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群发放了低保,全部发放得满分,否则,按比例计算得分。
C2产出质量(15) C201低保发放标准达标情况 5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低保发放标准,足额发放低保。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及发放标准足额发放了低保,按照标准发放得满分,否则得0分。
C202发放人员资质符合度 5 考察项目发放人员资质符合情况。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认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C203信息公开情况 5 考察项目是否在相应渠道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 考察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C3产出时效(5) C301低保资金发放及时性 5 考察项目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是否及时进行发放。 根据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综合分析判定,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D效益(30) D1项目效益(30) D101社会效益 8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是否保证了受益对象正常享受低保待遇。根据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D102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 8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性影响。 考察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情况,是否改善了受益人的生活状况、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项目产生的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D103政策知晓率 7 考察受益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根据受益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计算得分。达到90%以上得7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7×政策知晓率/90%);政策知晓率低于60%的,得0分。
D104受益对象满意度 7 考察受益对象对该项政策的满意程度。 根据享受政策补助的对象对政策的满意度打分,达到90%以上得满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7×满意度/90%);满意度低于60%的,得0分。
合计 100
3.绩效评价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属于事后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综合选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及公众评判法。评价过程中,遵循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绩效评价过程中绩效信息的采集和取证,综合运用项目背景调研、政策文件解读、评价指标取数、社会调查、现场勘查和专家咨询等,全面收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的相关信息,以及项目受益对象的意见建议,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与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以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为评价尺度,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用以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评价工作组。
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绩效评价组人员名单及各自分工情况如下所示。
(1)项目负责人:吴浩 高级咨询顾问 MBA
(2)小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
桑丽梅 评价项目联系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绩效评价结业
李新利 高级咨询顾问 PMP 中级审计师 中级经济师
隋怀军 高级咨询顾问 中级会计师
朱传永 高级咨询顾问 高级会计师
付敏 咨询顾问 财经学本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绩效评价结业
李杨 咨询助理 财经学本科
项目负责人主要对项目评价方案进行设计、对指标体系进行构架与建立并指导评价报告的撰写。同时,对产出效果类指标设计进行指导,对评价标杆进行审核,对指标体系权重进行设计,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评价方案与报告的质量控制。
项目组成员主要参与项目的前期调研、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项目指标体系分指标的设计、评价标准的选择、评分细则的制定,在参与评价报告撰写的同时,负责分指标的核查取数工作并编制相应的评价工作底稿。
?开展前期调研。
绩效评价组通过现场及非现场等调研方式从武城县民政局收集有关该资金的相关材料,了解被评价项目业务情况,对2019年度项目资金的到位落实情况、项目产出指标等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同时,对单位调研过程中获得的相关材料进行归纳和总结,充分了解项目立项、预算、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内容,为编制评价方案奠定基础。
?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绩效评价组根据收集和整理的相关数据,在与被评价项目相关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考虑完整性、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可行性和经济性、有效性等因素,参考调研情况对比分析结论,制定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并制定综合评分表,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得分情况进行说明。
?编制社会调查方案。
本次社会调查主要本次社会调查主要对享受政策补助的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进行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共收集调查问卷50份,问卷整理完毕后,由绩效评价组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汇总。问卷设计人员对每一维度分项测评指标和满意度情况相关性进行验证分析,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数据的可行性分析、现场调研情况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
?设计资料清单。
绩效评价组根据本次绩效评价需要,确定需由项目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绩效评价组根据收集材料和单位调研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要求,参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制定本项目的评价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思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社会调查、组织实施、资料清单等。
2.组织实施
?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武城县财政局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由被评价项目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资料收集与核查。
绩效评价组对武城县民政局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梳理,分析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积极利用各种公开数据资料进行交叉比对,形成对项目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资料支持。
?现场评价。
绩效评价组召集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集中交流。根据预定的绩效评价方案,对项目当前情况进行了访谈调研。交流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等。由于该项目涉及面广,涉及主体多,资金使用流程长,本次现场评价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文件,现场评价范围覆盖率30%以上,资金总额达到60%以上,现场评价涉及武城县民政局以及相关镇(街)。
?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组在广泛、全面搜集该项目所需信息后,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现场评价情况、回收的问卷,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形成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根据现场评价情况,详列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3.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结论形成后,绩效评价组人员综合基础表数据、问卷分析报告和综合评分表,基于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格式《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征求意见。
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为确保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科学性与正确性,将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反馈委托方武城县财政局,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充分性、逻辑性等征求各方反馈意见。
?提交报告。
绩效评价组根据各方对绩效报告的反馈意见,及时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增补相关论据,完善评价结论,在规定时间内将评价报告终稿提交武城县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组人员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等方式,对获得的数据与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最终评分结果参见下表3-1:
表3-1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A决策 20 17 85%
B过程 20 15 75%
C产出 30 30 100%
D效益 30 30 100%
小计 100 92 92%
综合评定,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总得分为9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总体来看,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社会效益显著。
但在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管理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情况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对项目的决策情况进行考察,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共计20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17分,得分率为85%。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1:
表4-1 项目决策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A1项目立项(6)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100%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100%
A2绩效目标(6)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100%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4 1 25%
A3资金投入(8)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 100%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4 4 100%
小计 20 17 85%
项目立项方面,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民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52号)、《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因此,“立项依据充分性”得分率为100%。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并结合现场调研情况,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因此,“立项程序规范性”得分率为100%。
绩效目标方面,项目单位填报了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任务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因此“绩效目标合理性”得分率为100%。项目单位填报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指标方面对绩效指标进行了设置,但作为民生类项目,该项目未对项目年度目标及长期目标进行填写,未设置满意度指标,且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参照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绩效指标明确性”得分率为25%。
资金投入方面,根据项目单位所填报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该项目的《绩效目标自评表》相关内容,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特性,绩效评价组分析认为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因此,“预算编制科学性”得分率为100%。项目资金根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要求进行及时发放,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因此,“资金分配合理性”得分率为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情况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对项目的过程情况进行考察,项目过程类指标分值共计20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15分,得分率为75%。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2:
表4-2 项目过程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B1资金管理(10) B101资金到位率 3 3 100%
B102预算执行率 3 3 100%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100%
B2组织实施(10)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6 3 50%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4 2 50%
小计 20 15 75%
在资金管理方面,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331.4万元,资金足额到位。因此,“资金到位率”得分率为100%。根据武城县民政局提供的科目明细账分析,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2019年度实际支出资金1331.4万元,资金无结余,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因此,“预算执行率”得分率为100%。资金使用内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未发现资金支出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因此,“资金使用合规性”得分率为100%。
在组织实施方面,项目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组在项目调研时,项目单位并未向绩效评价组出示审批类、财务类等档案资料,未对资料管理方面制定规范明确的档案及资料管理制度,不利于后期对项目开展情况的考核及追溯,不利于准确、全面的掌握项目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存在的不足。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率为50%,“制度执行有效性”得分率为50%。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三个方面对项目的产出情况进行考察,项目产出类指标分值共计30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30分,得分率为100%。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3:
表4-3 项目产出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C1产出数量(10) C101应保尽保率 10 10 100%
C2产出质量(15) C201低保发放标准达标情况 5 5 100%
C202发放人员资质符合度 5 5 100%
C203信息公开情况 5 5 100%
C3产出时效(5) C301低保资金发放及时性 5 5 100%
小计 30 30 100%
在产出数量方面,根据武城县民政局提交的2019年度农村低保金发放汇总表以及现场调研分析,武城县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和受理符合相关规定,武城县民政局根据各镇街提交的人员清单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进行了全部发放。因此,“应保尽保率”得分率为100%。
在产出质量方面,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资料分析并根据项目单位反馈,低保金按照镇街提供的动态管理清单及发放标准进行足额发放。因此,“低保发放标准达标情况”得分率为100%。低保发放人员名单由各镇街经过对认定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定后报送,资格认定符合相应规范。因此,“发放人员资质符合度”得分率为100%。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及资料分析发现,项目单位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对低保发放人员名单进行了相应的公示,各村居也在相应的村务公开栏对低保发放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因此,“信息公开情况”得分率为100%。
在产出时效方面,武城县民政局在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对低保金进行了发放。因此,“低保资金发放及时性”得分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情况从项目产生效益、满意度方面对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考察,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共计30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30分,得分率为100%。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4:
表4-4 项目效益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D1项目效益
(30分) D101社会效益 8 8 100%
D102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 8 8 100%
D103政策知晓率 7 7 100%
D104受益对象满意度 7 7 100%
小计 30 30 100%
在项目效益方面,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电话回访及资料分析,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有效保证了受益对象正常享受低保待遇,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做到了社会兜底保障。因此,“社会效益”得分率为100%。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受益人的生活状况,减轻了受益人家庭经济负担,确保了受益人群的长期生活稳定,提高了受益人群的生活积极性与信心,有效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得分率为100%。
绩效评价组工作人员在对项目资料深入剖析及数据分析后,有针对性、多方位的设计调查问卷,对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组织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设计人员对每一维度分项测评指标和满意度情况相关性进行验证分析后,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数据的可行性分析、现场访谈情况和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发现,受益对象对该项目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因此,“政策知晓率”得分率为100%,“受益对象满意度”得分率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明确公示内容。
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审批之后进行信息公示,包括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村、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等,其中村(居)长期公示内容还包括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公示中注意保护低保对象的个人隐私,未公开与享受低保待遇无关的信息。同时,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社会救助政策和办理流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进行公开。
2.统一公示形式。
各地在居民相对聚集、醒目的位置设立低保固定公示栏。居住分散的村将公示延伸到村民小组。使用市民政局统一的低保公示文本格式,公示美观醒目,便于阅读,能够长期保存。公示期间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对因天气、人为等原因造成损毁、丢失的做到了及时恢复。每次公示后要按照低保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拍照并存档。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低保公示工作实行“三定工作责任制”。结合民政领域“微腐败”治理专项行动,定人,各级指定专人负责低保公示工作,并将负责公示人员名单报上一级民政部门,以备存查。定责,各级公示责任人对公示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村(居)负责人还负责公示栏的管理维护。定纪,对低保公开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上级民政部门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低保对象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精细化、可量化程度及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项目单位填报的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指标方面对绩效指标进行了设置,但作为民生类项目,该项目未对项目年度目标及长期目标进行填写,未设置满意度指标,且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参照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绩效评价组在项目调研时,项目单位并未向绩效评价组出示审批类、财务类等档案资料。在资料管理方面,项目单位未制定规范明确的档案及资料管理制度,不利于后期对项目开展情况的考核及追溯,不利于准确、全面的掌握项目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存在的不足。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低保资金管理双向通报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绩效评价组在项目调研时发现,低保资金双向通报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效益。
4.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需进一步加深。
随着武城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从评价过程来看,单位“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真正建立,单位的预算绩效意识较浅薄。
六、有关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编报水平。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环节资金安排的前提和基础,是预算执行中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是预算执行完毕绩效评价实施的重要依据。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管理,绩效指标值实现量化、细化,重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完整性、细化度及与政策目标匹配度,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
2.强化档案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明确档案管理要求,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以便更有利于对项目信息的追溯,保障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实施效果。
3.加大低保资金双向通报制度执行力度。
财政局应当将有关财政政策、资金安排、资金拨付等情况通报民政局;民政局应当将低保政策、低保人数、动态管理、政策实施绩效评价等情况及时通报财政局,强化双向通报机制。
4.进一步强化被评价主体绩效意识。
建议项目单位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及全员参与的绩效意识,把重点放在财政预算过程中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上来。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学习力度,强化单位绩效管理理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绩效评价组本着严谨客观的态度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从前期调研、方案设计和修改、数据采集到报告撰写,绩效评价组尽量做到科学和全面。但鉴于种种因素,本次绩效评价在指标设计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全面性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研究。本报告涉及的评价项目内容和数据均出自项目实施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项目单位应对其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方面出现瑕疵而对评价结果产生影响的,评价机构可以免除责任。特此说明。
附件1 绩效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所依据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
?《民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52号);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9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 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城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武城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 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字〔2020〕11号)。
附件2 绩效评价调研相关文件
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佐证材料 提供情况 备注
A决策 A1项目立项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单位职能文件:部门的主要职能,单位介绍等; ②部门或项目单位中长期规划:部门“十三五”规划,项目的长期建设规划等; ③专项立项背景及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项目立项的相关文件(立项依据、立项批复材料等); ④项目任务书:专项、项目、课题任务书/实施责任书; ⑤上级主管部门对于立项的批复文件:部门办公室会议纪要或其他正式批复文件; ⑥立项专家论证意见:专项论证意见。 有□
无□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A2绩效目标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有□
无□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A3资金投入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项目申报书:专项概算申报书、专项实施方案、XX年度专项/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申报书课题XX年度计划与预算书; ②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的有关文件。 有□
无□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预算资金分配测算依据、资金分配的办法和分配结果。 有□
无□
B过程 B1资金管理(15) B101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反映专项执行的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包括总账、项目收入及支出明细账、项目相关收支凭证、原始凭证。 有□
无□
B102预算执行率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B2组织实施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XX专项管理办法》、《XX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施方案、考核办法。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有□
无□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 ②项目督导考核记录、XX年中期财务检查工作整改报告(说明:整改报告仅参与中期财务检查的专项提供); ③招投标文件、项目中签订采购设备/服务的合同或协议及入库记录、项目中签订的外协等合同或协议、业务监理报告、验收报告、技术鉴定、专项\项目\课题决算表等。 有□
无□
C产出 C1产出数量 C101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①绩效报告:专项绩效报告、XX年度XX专项项目经费情况统计表(项目、单位)、专项产出和效果相关数据统计表,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②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的投入、产出情况等(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任务目标、项目实际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性等概况); ③反映专项完成情况的证据资料: 专项中期/年度工作报告、反映专项完成情况的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网页资料等; ④反映专项实施效果的证据资料: 发表论文清单、申请专利和专利授权清单、获奖情况(证书)、专项实施效益与历史数据对比、成本合理性分析、反映专项效果情况的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网页资料等; 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的亮点、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改进措施、建议。 有□
无□
C2产出质量 C201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C3产出时效 C301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C4产出成本 C401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D效益 D1项目效益 D101实施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D102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现场访谈等社会调查方式。 有□
无□
附件3 问卷调查方案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调查问卷内容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为更好的发挥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作用,受武城县财政局的委托,绩效评价组负责对该项目的满意度和知晓率情况进行调研,以进一步保证受益对象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切实做到医疗保障。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问卷调查,整份问卷的完成大约需要5分钟,请根据您的真实感受填写。我们保证问卷数据仅限于统计分析,对您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一、基本问题
1.请问您的身份是?
A. 受益人 B. 受益人家人 C.其他
2.请问您的年龄是?
A.18岁以下 B.19-35岁 C.36-50岁 D. 50岁以上
3.您之前是否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
A.是 B.否
4.您是如何得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政策的?(多选)
A.电视 B.报纸 C.网络信息 D.医务人员介绍
E.村/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栏 F.朋友介绍 G.其他
5. 您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效果评价是?
A.非常好 B.较好 C.一般 D.较差 E.其他
6.您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能否有效缓解享受人群的家庭经济困难?
A.非常好 B.较好 C.一般 D.较差 E.其他
二、满意度及意见建议
7.您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满意度?(满分100分)
8.您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如您愿意接受我们的回访,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4 发放汇总表
武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季度发放汇总表
乡镇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电费补贴 小计
人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街道办 174 137710 113 2779.8 140489.8
郝王庄镇 212 145370 134 3296.4 148666.4
甲马营镇 361 289530 192 4723.2 294253.2
开发区 92 75330 60 1476 76806
老城镇 532 435500 363 8929.8 444429.8
李家户镇 433 329460 323 7945.8 337405.8
鲁权屯镇 1037 762210 723 17785.8 779995.8
四女寺镇 559 363470 336 8265.6 371735.6
武城镇 712 511500 528 12988.8 524488.8
合 计 4112 3050080 2772 68191.2 3118271.2
武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二季度发放汇总表
乡镇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电费补贴 小计
人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街道办 170 136980 112 2755.2 139735.2
郝王庄镇 209 141740 137 3370.2 145110.2
甲马营镇 361 290430 193 4747.8 295177.8
开发区 92 75330 60 1476 76806
老城镇 512 421920 351 8634.6 430554.6
李家户镇 466 347380 341 8372.2 355752.2
鲁权屯镇 961 710950 679 16687 727637
四女寺镇 537 354680 325 7995 362675
武城镇 703 507630 523 12833 520463
合 计 4011 2987040 2721 66871 3053911
武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三季度发放汇总表
乡镇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电费补贴 小计
人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街道办 184 144960 120 2902.8 147862.8
郝王庄镇 209 140830 140 3444 144274
甲马营镇 374 301560 198 4870.8 306430.8
开发区 92 75330 60 1476 76806
老城镇 538 444720 363 8929.8 453649.8
李家户镇 458 342390 334 8216.4 350606.4
鲁权屯镇 958 706860 680 16728 723588
四女寺镇 548 362690 330 8085.2 370775.2
武城镇 700 504680 519 12742.8 517422.8
合 计 4061 3024020 2744 67395.8 3091415.8
武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月份发放汇总表
武城县民政局 2019 年11月5日 单位:人、户、元
乡镇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电费补贴 小计
人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街道办 180 47850 117 959.4 48809.4
郝王庄镇 209 46870 140 1148 48018
甲马营镇 374 100520 198 1623.6 102143.6
开发区 92 25110 60 492 25602
老城镇 542 149500 365 2993 152493
李家户镇 468 116330 339 2779.8 119109.8
鲁权屯镇 957 235310 679 5567.8 240877.8
四女寺镇 543 120350 328 2689.6 123039.6
武城镇 697 167710 518 4247.6 171957.6
合 计 4062 1009550 2744 22500.8 1032050.8
武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月份发放汇总表
武城县民政局 2019 年12月 1日 单位:人、户、元
乡镇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电费补贴 小计
人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街道办 178 47530 118 967.6 48497.6
郝王庄镇 220 48910 145 1189 50099
甲马营镇 386 103930 207 1697.4 105627.4
开发区 91 24780 60 492 25272
老城镇 545 150490 365 2993 153483
李家户镇 464 115360 336 2755.2 118115.2
鲁权屯镇 960 235810 683 5600.6 241410.6
四女寺镇 548 121010 327 2681.4 123691.4
武城镇 684 164820 508 4165.6 168985.6
合 计 4076 1012640 2749 22541.8 1035181.8
武城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2月份发放汇总表
武城县民政局 2019 年12 月 4日 单位:人、户、元
乡镇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电费补贴 小计
人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街道办 178 47530 118 967.6 48497.6
武城镇 682 164320 506 4149.2 168469.2
老城镇 544 150320 365 2993 153313
郝王庄镇 219 48720 145 1189 49909
鲁权屯镇 955 234910 680 5576 240486
四女寺镇 551 121750 329 2697.8 124447.8
甲马营镇 383 103090 206 1689.2 104779.2
李家户镇 462 114800 334 2738.8 117538.8
开发区 91 24780 60 492 25272
合 计 4065 1010220 2743 22492.6 1032712.6
附件5 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A 决策(20) A1项目立项(6)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6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0.6分);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6分);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6分);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0.6分)。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1分)。
A2绩效目标(6)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0.5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0.5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0.5分);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0.5分)。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4 1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A3资金投入(8)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1分);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4 4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2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2分)。
B 过程(20) B1资金管理(10) B101资金到位率 3 3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得分=分值×资金到位率)
B102预算执行率 3 3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得分=分值×预算执行率)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B2组织实施(10)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6 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3分)。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4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2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2分);
C 产出(30) C1产出数量(10) C101应保尽保率 10 10 考察该项目是否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了低保。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群发放了低保,全部发放得满分,否则,按比例计算得分。
C2产出质量(15) C201低保发放标准达标情况 5 5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低保发放标准,足额发放低保。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及发放标准足额发放了低保,按照标准发放得满分,否则得0分。
C202发放人员资质符合度 5 5 考察项目发放人员资质符合情况。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认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C203信息公开情况 5 5 考察项目是否在相应渠道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 考察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C3产出时效(5) C301低保资金发放及时性 5 5 考察项目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是否及时进行发放。 根据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综合分析判定,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D效益(30) D1项目效益(30) D101社会效益 8 8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是否保证了受益对象正常享受低保待遇。根据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D102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 8 8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性影响。 考察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情况,是否改善了受益人的生活状况、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项目产生的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D103政策知晓率 7 7 考察受益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根据受益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计算得分。达到90%以上得7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7×政策知晓率/90%);政策知晓率低于60%的,得0分。
D104受益对象满意度 7 7 考察受益对象对该项政策的满意程度。 根据享受政策补助的对象对政策的满意度打分,达到90%以上得满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7×满意度/90%);满意度低于60%的,得0分。
合计 100 92
附件6 绩效评价底稿
A101 “立项依据充分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6分);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0.6分);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6分);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6分);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0.6分)。
数据来源 项目制度、项目目标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项目立项方面,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民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52号)、《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A102 “立项程序规范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1分)。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申报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并结合现场调研情况,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2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0.5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0.5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0.5分);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0.5分)。
数据来源 项目目标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绩效目标方面,项目单位填报了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任务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指标得分:2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数据来源 项目目标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项目单位填报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指标方面对绩效指标进行了设置,但作为民生类项目,该项目未对项目年度目标及长期目标进行填写,未设置满意度指标,且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参照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1分。
指标得分:1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1分);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资金投入方面,根据项目单位所填报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该项目的《绩效目标自评表》相关内容,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特性,绩效评价组分析认为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
指标得分:4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2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2分)。
数据来源 项目资金相关制度、资金分配办法、项目实施办法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项目资金根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要求进行及时发放,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
指标得分:4
B101“资金到位率”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得分=分值×资金到位率)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凭据、基础表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331.4万元,资金足额到位。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B102“预算执行率”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得分=分值×预算执行率)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凭据、基础表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根据武城县民政局提供的科目明细账分析,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2019年度实际支出资金1331.4万元,资金无结余,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数据来源 项目相关总账、明细账、凭证、原始单据等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资金使用内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的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未发现资金支出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
指标得分:4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6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3分)。
数据来源 项目财务、业务管理制度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在组织实施方面,项目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组在项目调研时,项目单位并未向绩效评价组出示审批类、财务类等档案资料,未对资料管理方面制定规范明确的档案及资料管理制度,不利于后期对项目开展情况的考核及追溯,不利于准确、全面的掌握项目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存在的不足。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2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2分);
数据来源 项目财务、业务管理制度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在组织实施方面,项目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组在项目调研时,项目单位并未向绩效评价组出示审批类、财务类等档案资料,未对资料管理方面制定规范明确的档案及资料管理制度,不利于后期对项目开展情况的考核及追溯,不利于准确、全面的掌握项目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存在的不足。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指标得分:2
C101“应保尽保率”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该项目是否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了低保。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10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群发放了低保,全部发放得满分,否则,按比例计算得分。
数据来源 电子系统数据、项目资料、调研材料、总结材料等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在产出数量方面,根据武城县民政局提交的2019年度农村低保金发放汇总表以及现场调研分析,武城县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和受理符合相关规定,武城县民政局根据各镇街提交的人员清单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进行了全部发放。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10分。
指标得分:10
C201“低保发放标准达标情况”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低保发放标准,足额发放低保。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及发放标准足额发放了低保,按照标准发放得满分,否则得0分。
数据来源 项目资料、调研材料、总结材料等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在产出质量方面,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资料分析并根据项目单位反馈,低保金按照镇街提供的动态管理清单及发放标准进行足额发放。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指标得分:5
C202“发放人员资质符合度”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发放人员资质符合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武城县农村低保发放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认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数据来源 调研材料、监管考核材料、总结材料等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低保发放人员名单由各镇街经过对认定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定后报送,资格认定符合相应规范。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指标得分:5
C203“信息公开情况”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是否在相应渠道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数据来源 信息公示证明资料、公示照片、项目总结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及资料分析发现,项目单位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相应的公示,各村居也在相应的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指标得分:5
C301“低保资金发放及时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是否及时进行发放。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根据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综合分析判定,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数据来源 指标文件、资金到位及支出凭证、基础表、项目总结材料等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民政局在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对低保金进行了发放。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指标得分:5
D101“社会效益”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8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是否保证了受益对象正常享受低保待遇。根据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电话回访及资料分析,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有效保证了受益对象正常享受低保待遇,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做到了社会兜底保障。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指标得分:8
D102“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性影响。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8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情况,是否改善了受益人的生活状况、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项目产生的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受益人的生活状况,减轻了受益人家庭经济负担,确保了受益人群的长期生活稳定,提高了受益人群的生活积极性与信心,有效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指标得分:8
D103“政策知晓率”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受益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7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根据受益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计算得分。达到90%以上得7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7×政策知晓率/90%);政策知晓率低于60%的,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绩效评价组工作人员在对项目资料深入剖析及数据分析后,有针对性、多方位的设计调查问卷,对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组织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设计人员对每一维度分项测评指标和满意度情况相关性进行验证分析后,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数据的可行性分析、现场访谈情况和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发现,受益对象对该项目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7分。
指标得分:7
D104“受益对象满意度”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受益对象对该项政策的满意程度。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7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根据享受政策补助的对象对政策的满意度打分,达到90%以上得满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7×满意度/90%);满意度低于60%的,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绩效评价组工作人员在对项目资料深入剖析及数据分析后,有针对性、多方位的设计调查问卷,对武城县2019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组织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设计人员对每一维度分项测评指标和满意度情况相关性进行验证分析后,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数据的可行性分析、现场访谈情况和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发现,受益对象对该项目政策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7分。
指标得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