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
委托单位:武城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方式:财政评价
评价日期:2020年9月
摘 要
一、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绩效评价组人员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和现场访谈等方式,对获得的数据与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最终评分结果参见下表: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
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A决策 20 17 85%
B过程 20 15.88 79.40%
C产出 35 31.87 91.06%
D效益 25 25 100%
小计 100 89.75 89.75%
综合评定,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总得分为89.7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总体来看,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项目的实施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维护了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但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层面需进一步加强管控。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补助发放流程规范,工作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单位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
(三)项目政策宣传方式单一,信息公开不及时。
四、有关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加强单位绩效目标管理。
(二)健全项目规章制度,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意识。
(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及时公开补助信息。
详见正文。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文件关于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 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德政字〔2015〕21号)、《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武城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字〔2020〕11号)等文件要求,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衡量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使用效果,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城县财政局委托,开展了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组通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的成功做法,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7
(一)项目概况 7
1.项目背景 7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8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8
(二)项目绩效目标 10
1.总体目标 10
2.阶段性目标 10
二、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1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1
1.绩效评价目的 11
2.绩效评价对象 12
3.绩效评价范围 12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3
1.绩效评价原则 13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4
3.绩效评价方法 24
4.绩效评价标准 24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5
1.前期准备 25
2.组织实施 28
3.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29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3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31
(一)项目决策情况 31
(二)项目过程情况 35
(三)项目产出情况 37
(四)项目效益情况 42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3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43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4
六、有关建议 45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6
附件1 绩效评价依据 48
附件2 绩效评价调研相关文件 52
附件3 问卷调查方案 58
附件4 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60
附件5 绩效评价底稿 67
德州市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关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福祉。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中,阐明了“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及“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取得实效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以宣传发动为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解决好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对参保缴费人员按照参保档次给予适当补助发放、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贫困群体给予缴费补助发放及养老保险代缴。
武城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2019年度共完成72531人次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完成119547人次的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完成贫困人员1254人次的缴费补助发放及养老保险金代缴。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年初财政批复预算金额为11418.00万元,资金拨付金额为11450.96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0987.25万元。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见表1-1:
表1-1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月份 补助资金项目 收 入 支 出
省级补助资金 市级补助资金 县级补助资金 县级缴费补助资金 基础养老金支出 个人缴费补助支出
1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900.75 847.11
2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918.17 912.57
3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892.13 877.61
4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884.95 876.92
5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597.84 878.10
居民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资金 285.00
个人缴费代缴县级补助 385.75 385.75
个人缴费代缴县级补助(贫困) 16.12 16.12
6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883.65 882.68
7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884.75 882.21
8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885.68 881.64
9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323.25 883.41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288.93
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补助资金 274.81
10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补助资金 888.01 886.42
个人缴费代缴县级补助(贫困) 0.18 0.18
11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补助资金 669.09 888.00
居民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资金 218.91
12月 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 735.90 888.53
居民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资金 517.09
小计 8196.00 1021.00 1831.91 402.05 10585.20 402.05
合计 11450.96 10987.25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总体目标:根据《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文件与省厅通知,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承受能力相适应,解决武城县全县居民基本养老问题。
2.阶段性目标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是: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每人每月118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65-74岁、75周岁及以上参保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员每月分别加发5元、10元基础养老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选择100元、3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500元、6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6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80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对55至59周岁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2019年度计划完成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72531人次,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124101人次。
二、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 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德政字〔2015〕21号)、《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武城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字〔2020〕11号)等文件的相关政策与规定,从政府专项资金支出的角度开展绩效评价,根据武城县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其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等,并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为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为后续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是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产生的绩效以及产生绩效所流通的各个环节过程,既关注项目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强化结果导向,从数量、质量、时效、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具体范围涵盖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项目取得的效益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进行考察。绩效评价的组织主体为武城县财政局,项目责任主体为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第三方评价实施机构为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绩效评价的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公正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的办法,按照规范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各个环节的工作。
?统筹兼顾
本次绩效评价在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对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将项目自评与财政评价相互衔接。通过道德自律和制度约束,排除内在、外在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保持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激励约束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关联关系。
?政策相符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制度规划、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在大量、充分掌握相关数据、证据基础上,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得出客观的结论、意见和建议。
?公开透明
本次绩效评价要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其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标准,包括各级指标名称、分值、得分、指标解释、指标说明等。其确立遵循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过程中,共性指标的设计以《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为参考;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特点和目的,个性指标的设计参照《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31号)、《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关键绩效指标。
指标体系整体框架由4大类、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组成。
(1)决策:占权重分20分,用于考察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的充分性与规范性、项目目标的合理性与明确性、资金投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本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角度进行考察。
(2)过程:占权重分20分,用于考察项目资金管理以及项目管理执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本指标从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角度进行考察。
(3)产出:占权重分35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的产出情况。指标设计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三个角度入手,有针对性地选取关键指标。
(4)效益:占权重分25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的效益实现程度。指标设计从项目效益角度进行考察。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1。
表2-1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A决策(20) A1项目立项 (6)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6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0.6分);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6分);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6分);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0.6分)。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1分)。
A2绩效目标 (8)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4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1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1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1分);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4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A3资金投入 (6)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4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1分);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2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1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1分)。
B过程(20) B1资金管理(8) B101资金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得分=分值×资金到位率。
B102预算执行率 3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得分=分值×预算执行率。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2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0.5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0.5分)。
B2组织实施(12)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4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2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2分)。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4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1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1分);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1分)。
B203档案管理规范性 4 考察项目的档案管理情况是否规范。 项目管理档案完整、及时归档(4分);缺少一般资料(2分);缺少重要资料(0分)。
C产出(35) C1产出数量(10) C1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 5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 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年度目标值为72531人,年度实际发放72531人得5分,否则根据发放完成率计算相应得分。
C1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 5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 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年度目标值为124101人,年度实际发放124101人得5分,否则根据发放完成率计算相应得分。
C2产出质量 (15) C201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达标情况 3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每人每月118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65-74、75周岁及以上参保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员每月分别加发5元、10元基础养老金。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2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达标情况 3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进行发放。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选择100元、3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500元、6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6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80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对55至59周岁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3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 3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的规范性。 项目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流程图》进行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4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 3 考察项目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的规范性。 项目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流程图》及《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流程图》进行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5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 3 考察项目对补助发放人员信息公开及对补助政策的宣传情况。 考察项目是否及时对补助政策进行了宣传,是否对补助发放人员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根据宣传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C3产出时效 (10) C3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 5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是否按月及时发放,及时得5分,否则得0分。
C3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 5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是否按年及时发放,及时得5分,否则得0分。
D效益(25) D1项目效益(25) D101社会效益 8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 从项目的实施是否实现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是否保证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推进等方面,根据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影响程度得0-8分。
D102可持续影响 8 考察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 从项目的实施是否促进了家庭和睦、稳定社会和谐等方面,根据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影响程度得0-8分。
D103满意度 9 考察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9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9×满意度/95%);满意度低于60%的,得0分。
合计 100
3.绩效评价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属于事后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综合选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及公众评判法。评价过程中,遵循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绩效评价过程中绩效信息的采集和取证,综合运用项目背景调研、政策文件解读、评价指标取数、社会调查、现场勘查和专家咨询等,全面收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的相关信息,以及项目受益人群的意见建议,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与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以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为评价尺度,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用以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评价工作组
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绩效评价组人员名单及各自分工情况如下所示。
(1)项目负责人:
吴浩 高级咨询顾问 MBA
(2)项目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
桑丽梅 评价项目联系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绩效评价结业
范玉明 高级咨询顾问 中级会计师
刘 悦 高级咨询顾问 中级经济师
朱传永 高级咨询顾问 高级会计师
李新利 高级咨询顾问 PMP 中级审计师 中级经济师
李 杨 咨询助理 财经学本科
项目负责人主要对项目评价方案进行设计、对指标体系进行构架与建立并指导评价报告的撰写。同时,对产出效果类指标设计进行指导,对评价标杆进行审核,对指标体系权重进行设计,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评价方案与报告的质量控制。
项目组成员主要参与项目的前期调研、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项目指标体系分指标的设计、评价标准的选择、评分细则的制定,在参与评价报告撰写的同时,负责分指标的核查取数工作并编制相应的评价工作底稿。
?开展前期调研。
绩效评价组通过现场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从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收集有关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相关材料,与项目单位沟通,落实项目数据,了解被评价项目及相关单位业务情况,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资金到位落实情况、项目产出指标等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绩效评价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对调研过程中获得的相关材料进行归纳和总结,充分了解项目立项、预算、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内容,为编制评价方案奠定基础。
?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难点,重点包括指标框架、指标权重分和评价标准等方面。指标设置考虑其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充分体现和真实反映项目的绩效状况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组根据收集和整理的相关数据,在与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考虑完整性、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可行性和经济性、有效性等因素,参考调研情况对比分析结论,制定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并制定综合评分表,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得分情况进行说明。
?编制社会调查方案。
本次社会调查主要对武城县城乡居民组织问卷调查,问卷调查采用现场抽样的方式进行,问卷现场填写完毕后,由绩效评价组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收回。问卷设计人员对每一维度分项测评指标和满意度情况相关性进行验证分析,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数据的可行性分析、现场调研情况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
?设计资料清单。
绩效评价组根据本次绩效评价需要,确定需由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资料清单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绩效评价组根据搜集的材料和单位调研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要求,参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制定《德州市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思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社会调查、组织实施、资料清单等。
2.组织实施
?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武城县财政局下达财政绩效评价通知,由被评价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同时通知评价机构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准备评价工作资料。
?资料收集与核查。
绩效评价组对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梳理,分析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积极利用各种公开数据资料进行交叉比对,形成对项目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资料支持。
?现场评价。
绩效评价组召集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进行现场集中交流。根据预定的绩效评价方案,对项目当前情况进行了访谈调研。交流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等。
?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组在广泛、全面采集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所需信息后,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现场评价情况、回收的问卷,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形成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根据现场与非现场评价情况,详列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3.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结论形成后,绩效评价组人员综合基础表数据、问卷分析报告和综合评分表,基于相关资料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规定的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撰写考虑详略得当,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经验和问题善于归纳和总结,对项目过程管理存在的问题、项目产出存在的问题、项目结果存在的问题等区分清楚,并就扣分原因进行详细阐述。
?征求意见。
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为确保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科学性与正确性,将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反馈至委托方武城县财政局,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充分性、逻辑性等征求各方反馈意见。
?提交报告。
绩效评价组根据各方对绩效报告的反馈意见,及时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增补相关论据,完善评价结论,在规定时间内将各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及评价报告终稿提交至武城县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组人员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和现场访谈等方式,对获得的数据与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最终评分结果参见表3-1:
表3-1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A决策 20 17 85%
B过程 20 15.88 79.40%
C产出 35 31.87 91.06%
D效益 25 25 100%
小计 100 89.75 89.75%
综合评定,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总得分为89.7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总体来看,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项目的实施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维护了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但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层面需进一步加强管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情况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对项目的决策情况进行考察,项目决策类指标分值共计20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17分,得分率为85%。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1:
表4-1 项目决策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A1项目立项(6)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100%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100%
A2绩效目标(8)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4 4 100%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4 1 25%
A3资金投入(6)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 100%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100%
小计 20 17 85%
在项目立项方面,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31号)、《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立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要求,该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且不与相关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因此,“立项依据充分性”得分率为100%。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调研情况,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因此,“立项程序规范性”得分率为100%。
在绩效目标方面,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调研资料分析,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因此,“绩效目标合理性”得分率为100%。通过梳理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项目长期绩效指标部分内容未进行填写。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参照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在项目可持续影响性、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未进行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绩效指标明确性”得分率为25%。
在资金投入方面,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等文件内容进行了该项目的资金测算,该资金用于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的发放。该项目预算清晰明确,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且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因此,“预算编制科学性”得分率为100%;“资金分配合理性”得分率为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情况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对项目的过程情况进行考察,项目过程类指标分值共计20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15.88分,得分率为79.40%。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2:
表4-2 项目过程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B1资金管理(8) B101资金到位率 3 3 100%
B102预算执行率 3 2.88 96%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2 2 100%
B2组织实施(12)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4 2 50%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4 2 50%
B203档案管理规范性 4 4 100%
小计 20 15.88 79.40%
在资金管理方面,经绩效评价组对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数据及资料分析,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年初财政批复预算金额为11418.00万元,资金到位金额为11450.9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29%。因此,“资金到位率”得分率为100%。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0987.25万元,预算执行率95.95%。因此, “预算执行率”得分率为96%。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的情况。因此,“资金使用合规性”得分率为100%。
在组织实施方面,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管理办法》、《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基础工作操作规程》等,项目的实施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31号)、《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依据。但通过现场调研及单位提供的资料情况分析,单位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项目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项目执行有效性有待加强。因此,“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率为50%, “制度执行有效性”得分率为50%。在档案管理方面,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业务资料,维护了参保人的权益。因此,“档案管理规范性”得分率为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三个方面对项目的产出情况进行考察,项目产出类指标分值共计35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31.87分,得分率为91.06%。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3:
表4-3 项目产出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C1产出数量(10) C1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 5 5 100%
C1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 5 4.87 97.4%
C2产出质量(15) C201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达标情况 3 3 100%
C202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达标情况 3 3 100%
C203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 3 3 100%
C204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 3 3 100%
C205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 3 0 0
C3产出时效(10) C3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 5 5 100%
C3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 5 5 100%
小计 35 31.87 91.06%
在产出数量方面,2019年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人数共计72531人,其中65周岁以下共计21974人、65-74周岁共计36504人、75周岁以上共计14053人。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度目标发放人数为72531人,2019年度发放完成率为100%。因此,“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得分率为100%。2019年参保缴费人员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共计120801人,其中发放30元个人缴费补助人数共计114181人、发放60元个人缴费补助人数共计1901人、发放80元个人缴费补助人数共计1425人,发放重度残疾人员100元政府代缴补助人数共计2040人、发放贫困人员个人缴费补助及100元政府代缴补助人数共计1254人。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度目标发放人数为124101人,2019年度发放完成率为97.34%。因此,“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得分率为97.4%。
在产出质量方面,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100元提高到118元。根据《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文件规定,65-74岁、75周岁及以上参保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员每月分别加发5元、10元基础养老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文件规定,按照标准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因此, “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达标情况”得分率为100%。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鲁人社规〔2018〕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7〕37号)文件的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缴费选择100元、3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500元、6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6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80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对55至59周岁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按照标准发放个人缴费补助。因此, “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达标情况”得分率为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首先由居民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到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提交申请,经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审核通过后进行统计上报至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由其业务部门负责审核领取资格并计算领取标准,同时将档案及时归档,然后由财务复核领取标准后统计汇总并报财政局申请当月养老金,财政拨付养老金到支出账户后每月20号前进行基础养老金发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发放流程。因此, “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得分率为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首先通过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到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提交申请,然后填写参保登记表、按档次缴纳保费并存入社保基金收入专户,由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填写核发缴费证,同时统计上报至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业务部门进行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缴费信息复核后汇总统计并及时归档,财务部门复核缴费明细后统计汇总并将基金转入财政社保专户,然后由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根据个人缴费档次进行发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对个人缴费补助的发放严格执行以上发放流程。因此, “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得分率为100%。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文件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居)委会每年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居民的养老金待遇领证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及资料分析发现,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未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人员名单或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方面存在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得分率为0。
在产出时效方面,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业务工作人员每月10号前提供当月发放补助的拨付申请表,财务工作人员核对金额后上报财政申请当月发放补助的资金,财政批复后由财政系统做出支付业务,每月20日左右财政支付中心把当月补助资金拨付到居民养老保险处发放金融机构,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每月25号左右由业务人员向居民养老保险处发放金融机构提供当月领取补助人员名单,金融机构根据名单进行补助资金的发放。因此,“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得分率为100%。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及资料分析发现,个人缴费补助发放按照《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一次补足。因此,“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得分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情况从项目产生效益、满意度方面对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考察,项目效益类指标分值共计25分。该项目实际得分为25分,得分率为100%。各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请参见表4-4:
表4-4 项目效益得分情况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D1项目效益(25) D101社会效益 8 8 100%
D102可持续影响 8 8 100%
D103满意度 9 9 100%
小计 25 25 100%
在项目效益方面,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实施,对推进并实现“养老不犯愁”起着重要作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稳定社会和谐、增加居民收入的重大惠农惠民政策。因此,“社会效益”得分率为100%,“可持续影响”得分率为100%。在满意度方面,绩效评价组人员组织对该项目的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本次问卷调查采用现场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问卷现场填写完毕后,由绩效评价组人员负责统一收回。问卷设计人员对每一维度分项测评指标和满意度情况的相关性进行验证分析后,结合调研情况和资料可行性分析。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居民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认可度、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因此,“满意度”得分率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武城县人民政府充分认识到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将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列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2.补助发放流程规范,工作有序开展。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保费征缴、基金转移、养老金核算和养老金支付等工作方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和监控流程,做到了工作到岗到人,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权限实行规范操作,推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是编制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梳理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项目长期绩效指标部分内容未进行填写。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参照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在项目可持续影响性、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未进行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单位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
通过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及单位提供的资料情况分析,单位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项目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项目执行有效性有待加强。
3. 项目政策宣传方式单一,信息公开不及时。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仅通过发放《武城县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纲》的形式对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和政策进行了宣传,宣传方式单一且影响力较小。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对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人员进行名单或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不利于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有关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加强单位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环节资金安排的前提和基础,是预算执行中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是预算执行完毕绩效评价实施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其相应的绩效指标要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一方面,建议完善项目的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不断细化和提高绩效指标值,同时对项目的总目标做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在宏观上针对项目总体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将绩效目标设置与工作目标设置相统筹、相衔接,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并进一步细化指标内容,科学量化指标,更好地发挥绩效目标的引导作用。
(二)健全项目规章制度,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意识。
建议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查制度,实现经办业务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持续运营。同时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学习,提高单位对预算绩效的认识,更好地发挥单位管理职能、凸显其效能
(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及时公开补助信息。
建议项目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和政策,促进参保任务完成率和实际参保率的增长。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文件规定,及时对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人员进行名单或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切实维护参保居民的利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绩效评价组本着严谨客观的态度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从前期调研、方案设计和修改、数据采集到报告撰写,尽量做到科学和全面。但鉴于种种因素,本次绩效评价在指标设计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全面性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研究。本报告涉及的评价项目内容和数据均出自项目实施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项目单位应对其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方面出现瑕疵而对评价结果产生影响的,评价机构可以免除责任。特此说明。
附件1 绩效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所依据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鲁人社规〔2018〕17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7〕37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德政字〔2015〕21号);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
?《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武城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字〔2020〕11号);
?《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31号);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附件2 绩效评价调研相关文件
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佐证材料 提供情况 备注
A决策 A1项目立项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单位职能文件:部门的主要职能,单位介绍等; ②部门或项目单位中长期规划:部门“十三五”规划,项目的长期建设规划等; ③专项立项背景及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项目立项的相关文件(立项依据、立项批复材料等); ④项目任务书:专项、项目、课题任务书/实施责任书; ⑤上级主管部门对于立项的批复文件:部门办公室会议纪要或其他正式批复文件; ⑥立项专家论证意见:专项论证意见。 有□
无□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A2绩效目标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有□
无□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A3资金投入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项目申报书:专项概算申报书、专项实施方案、XX年度专项/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申报书课题XX年度计划与预算书; ②按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的有关文件。 有□
无□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预算资金分配测算依据、资金分配的办法和分配结果。 有□
无□
B过程 B1资金管理 B101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反映专项执行的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包括总账、项目收入及支出明细账、项目相关收支凭证、原始凭证。 有□
无□
B102预算执行率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B2组织实施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XX专项管理办法》、《XX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施方案、考核办法。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有□
无□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 ②项目督导考核记录、XX年中期财务检查工作整改报告(说明:整改报告仅参与中期财务检查的专项提供); ③招投标文件、项目中签订采购设备/服务的合同或协议及入库记录、项目中签订的外协等合同或协议、业务监理报告、验收报告、技术鉴定、专项\项目\课题决算表等。 有□
无□
C产出 C1产出数量 C101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①绩效报告:专项绩效报告、XX年度XX专项项目经费情况统计表(项目、单位)、专项产出和效果相关数据统计表,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②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的投入、产出情况等(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任务目标、项目实际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性等概况); ③反映专项完成情况的证据资料: 专项中期/年度工作报告、反映专项完成情况的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网页资料等; ④反映专项实施效果的证据资料: 发表论文清单、申请专利和专利授权清单、获奖情况(证书)、专项实施效益与历史数据对比、成本合理性分析、反映专项效果情况的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网页资料等; 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的亮点、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改进措施、建议。 有□
无□
C2产出质量 C201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C3产出时效 C301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C4产出成本 C401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D效益 D1项目效益 D101实施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D102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现场访谈等社会调查方式。 有□
无□
附件3 问卷调查方案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
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调查问卷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为更好的发挥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作用,受武城县财政局的委托,绩效评价组负责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满意程度情况展开调研。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问卷调查,整份问卷的填写大约需要5分钟,请根据您的真实感受填写。我们保证问卷数据仅限于统计分析,对您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山东政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一、基本问题
1.您的性别:[ ]
A.男 B.女
2.您的家庭人口数:
3.您接受过多少年的教育:[ ]
A.6年以下 B.6?9年 C.9?12年 D.12年以上
4.您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
A.农业收入 B.外出务工 C.副业 D.商业收入 E.其他
5.您全家的月总收入是:[ ]
A.1000元以下B.1000?1500元C.1500?2000元D.2000?2500元E.2500元以上
6.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了解吗:[ ]
A.非常了解 B.比较了解 C.了解较少 D.不了解
7.您是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 ]
A.广播电视报纸网络B.当地政府村干部宣传C.通过邻居、家人宣传D.其他方式
8.您认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必要吗:[ ]
A.很有必要 B.有必要 C.一般 D.没有必要
9.您认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否解决您的养老问题:[ ]
A.能 B.基本能 C.不能
10.您最希望的养老方式是:[ ]
A.子女赡养 B.自我储蓄养老C.购买商业保险 D.城乡居民养老 E.其他方式
11.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吗:[ ]
A.参加 B.没有参加
12.您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主要原因是:[ ]
A.费用太高,缴不起费 B.等年龄大些再参加 C.有子女赡养无需参保
D.养老金太少,作用不大 E.担心政策有变 F.其他
13.您以后打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
A.参加 B.不参加 C.观望态度
14.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主要原因是:[ ]
A.年老后有生活保障B.政府强制购买C.不清楚,跟着别人一起参加D.亲戚朋友建议
15.您所能承担的缴费标准每年为:[ ]
A.100元至300元 B.300元至500元 C.500元至800元
D.800元至1000元 E.1000元至1500元 F.1500元以上
16.您选择投保档次主要是考虑:[ ]
A.自身经济情况 B.将来养老金数额 C.政府补贴标准 D.家里意见 E.其他
17.您现在的缴费金额对您的生活是否有影响:[ ]
A.有很大影响 B.有点影响 C.基本没有影响 D.完全没有影响
18.您不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原因是:[ ]
A.对这一政策不了解 B.没有钱参加 C.打算年老后子女赡养
D.自身有足够的资金 E.其他
19.您所在地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 ]
A.非常到位B.不清不楚C.没有宣传
20.您现在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
21.您现在领取的养老金对您的帮助:[ ]
A.相当大,解决了养老问题 B.不太大,但缓解了养老压力 C.帮助不大
2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您最担心的问题是:[ ]
A.不能及时领到钱B.物价上涨,养老金贬值C.政策变化D.待遇不能提高E.其他
23.您对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24.您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缓解广大农民群众的养老压力”有效果吗:[ ]
A.效果很好B.有些效果C.没有效果
25.你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合并吗:[ ]
A.知道B.不知道
二、您认为现在武城县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还有哪些值得改进的地方?
三、请谈谈您对武城县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期望与建议。
如您愿意接受我们的回访,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4 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A决策(20) A1项目立项 (6)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6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0.6分);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6分);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6分);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0.6分)。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1分)。
A2绩效目标 (8)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 4 4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1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1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1分);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 4 1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A3资金投入 (6)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1分);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1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1分)。
B过程(20) B1资金管理(8) B101资金到位率 3 3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得分=分值×资金到位率。
B102预算执行率 3 2.88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得分=分值×预算执行率。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 2 2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0.5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0.5分)。
B2组织实施(12)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 4 2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2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2分)。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 4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1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1分);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1分)。
B203档案管理规范性 4 4 考察项目的档案管理情况是否规范。 项目管理档案完整、及时归档(4分);缺少一般资料(2分);缺少重要资料(0分)。
C产出(35) C1产出数量(10) C1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 5 5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 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年度目标值为72531人,年度实际发放72531人得5分,否则根据发放完成率计算相应得分。
C1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 5 4.87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 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年度目标值为124101人,年度实际发放124101人得5分,否则根据发放完成率计算相应得分。
C2产出质量 (15) C201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达标情况 3 3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每人每月118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65-74、75周岁及以上参保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员每月分别加发5元、10元基础养老金。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2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达标情况 3 3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进行发放。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选择100元、3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500元、6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6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80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对55至59周岁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3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 3 3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的规范性。 项目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流程图》进行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4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 3 3 考察项目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的规范性。 项目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流程图》及《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流程图》进行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C205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 3 0 考察项目对补助发放人员信息公开及对补助政策的宣传情况。 考察项目是否及时对补助政策进行了宣传,是否对补助发放人员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根据宣传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C3产出时效 (10) C3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 5 5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是否按月及时发放,及时得5分,否则得0分。
C3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 5 5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是否按年及时发放,及时得5分,否则得0分。
D效益(25) D1项目效益(25) D101社会效益 8 8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 从项目的实施是否实现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是否保证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推进等方面,根据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影响程度得0-8分。
D102可持续影响 8 8 考察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 从项目的实施是否促进了家庭和睦、稳定社会和谐等方面,根据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影响程度得0-8分。
D103满意度 9 9 考察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9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9×满意度/95%);满意度低于60%的,得0分。
合计 100 89.75
附件5 绩效评价底稿
A101 “立项依据充分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6分);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0.6分);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6分);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6分);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0.6分)。
数据来源 立项依据、项目制度、项目目标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31号)、《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立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要求,该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且不与相关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A102 “立项程序规范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1分)。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申报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调研情况,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1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1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1分);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数据来源 项目目标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调研资料分析,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
指标得分:4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数据来源 项目目标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通过梳理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项目长期绩效指标部分内容未进行填写。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参照不全面,部分指标值设置不规范,在项目可持续影响性、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未进行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1分。
指标得分:1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1分);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1分);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等文件内容进行了该项目的资金测算,该资金用于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的发放。该项目预算清晰明确,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
指标得分:4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2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1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1分)。
数据来源 项目资金相关制度、资金分配办法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等文件内容进行了该项目的资金测算,该资金用于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的发放。该项目预算清晰明确,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且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指标得分:2
B101“资金到位率”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凭据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在资金管理方面,经绩效评价组对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数据及资料分析,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年初财政批复预算金额为11418.00万元,资金到位金额为11450.9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29%。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B102“预算执行率”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数据来源 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凭据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0987.25万元,预算执行率95.95%。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2.88分。
指标得分:2.88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2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0.5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0.5分)。
数据来源 项目相关总账、明细账、凭证、原始单据等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的情况。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指标得分:2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2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2分)。
数据来源 项目财务、业务管理制度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管理办法》、《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基础工作操作规程》等,项目的实施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31号)、《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依据。但通过现场调研及单位提供的资料情况分析,单位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项目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项目执行有效性有待加强。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指标得分:2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1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1分);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1分)。
数据来源 项目财务、业务管理制度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管理办法》、《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基础工作操作规程》等,项目的实施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31号)、《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依据。但通过现场调研及单位提供的资料情况分析,单位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项目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项目执行有效性有待加强。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指标得分:2
B203“档案管理规范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的档案管理情况是否规范。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4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通用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项目管理档案完整、及时归档(4分);缺少一般资料(2分);缺少重要资料(0分)。
数据来源 项目财务、业务管理制度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业务资料,维护了参保人的权益。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
指标得分:4
C1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人数年度目标值为72531人,年度实际发放72531人得5分,否则根据发放完成率计算相应得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2019年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人数共计72531人,其中65周岁以下共计21974人、65-74周岁共计36504人、75周岁以上共计14053人。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度目标发放人数为72531人,2019年度发放完成率为100%。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指标得分:5
C1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年度目标值为124101人,年度实际发放124101人得5分,否则根据发放完成率计算相应得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2019年参保缴费人员个人缴费补助发放人数共计120801人,其中发放30元个人缴费补助人数共计114181人、发放60元个人缴费补助人数共计1901人、发放80元个人缴费补助人数共计1425人,发放重度残疾人员100元政府代缴补助人数共计2040人、发放贫困人员个人缴费补助及100元政府代缴补助人数共计1254人。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提供的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度目标发放人数为124101人,2019年度发放完成率为97.34%。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4.87分。
指标得分:4.87
C201“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达标情况”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每人每月118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65-74、75周岁及以上参保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员每月加发5元、10元基础养老金。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5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100元提高到118元。根据《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59号)文件规定,65-74岁、75周岁及以上参保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员每月分别加发5元、10元基础养老金。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文件规定,按照标准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C202“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达标情况”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是否按照个人缴费补助标准进行发放。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选择100元、3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500元、6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6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80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对55至59周岁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鲁人社规〔2018〕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7〕37号)文件的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缴费选择100元、3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500元、600元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60元的政府补助;对参保人缴费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的支付每人每年80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对55至59周岁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支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按照标准发放个人缴费补助。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C203“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流程的规范性。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项目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流程图》进行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首先由居民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到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提交申请,经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审核通过后进行统计上报至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由其业务部门负责审核领取资格并计算领取标准,同时将档案及时归档,然后由财务复核领取标准后统计汇总并报财政局申请当月养老金,财政拨付养老金到支出账户后每月20号前进行基础养老金发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上发放流程。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C204“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流程的规范性。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项目根据《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流程图》及《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流程图》进行个人养老金征缴及补助发放得3分,否则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首先通过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到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提交申请,然后填写参保登记表、按档次缴纳保费并存入社保基金收入专户,由村委会或乡镇社保所填写核发缴费证,同时统计上报至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业务部门进行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缴费信息复核后汇总统计并及时归档,财务部门复核缴费明细后统计汇总并将基金转入财政社保专户,然后由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根据个人缴费档次进行发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对个人缴费补助的发放严格执行以上发放流程。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指标得分:3
C205“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对补助发放人员信息公开及对补助政策的宣传情况。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3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按照《德州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堆积。城市生活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拉乱倒垃圾。根据单位垃圾处理记录及现场调研情况进行打分,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即止。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文件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居)委会每年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居民的养老金待遇领证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及资料分析发现,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未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人员名单或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方面存在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指标得分:0
C301“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发放及时性。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基础养老金补助是否按月及时发放,及时得5分,否则得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业务工作人员每月10号前提供当月发放补助的拨付申请表,财务工作人员核对金额后上报财政申请当月发放补助的资金,财政批复后由财政系统做出支付业务,每月20日左右财政支付中心把当月补助资金拨付到居民养老保险处发放金融机构,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每月25号左右由业务人员向居民养老保险处发放金融机构提供当月领取补助人员名单,金融机构根据名单进行补助资金的发放。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指标得分:5
C302“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发放及时性。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5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考察项目个人缴费补助是否按年及时发放,及时得5分,否则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研及资料分析发现,个人缴费补助发放按照《武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一次补足。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指标得分:5
D101“社会效益”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8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从项目的实施是否实现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是否保证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推进等方面,根据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影响程度得0-8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实施,对推进并实现“养老不犯愁”起着重要作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稳定社会和谐、增加居民收入的重大惠农惠民政策。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指标得分:8
D102“可持续影响”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8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从项目的实施是否促进家庭和睦、稳定社会和谐等方面,根据项目实施产生的可持续影响程度得0-8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实施,对推进并实现“养老不犯愁”起着重要作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稳定社会和谐、增加居民收入的重大惠农惠民政策。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指标得分:8
D103“满意度”评价底稿
指标解释 考察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指标分值 指标分值:9
评价标准 指标标杆值依据:
计划标准
指标评分细则: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9分,未达到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得分=9×满意度/95%);满意度低于60%的,得0分。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反馈、工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价结果 指标评分计算过程及依据:
绩效评价组人员组织对该项目的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本次问卷调查采用现场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问卷现场填写完毕后,由绩效评价组人员负责统一收回。问卷设计人员对每一维度分项测评指标和满意度情况的相关性进行验证分析后,结合调研情况和资料可行性分析。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居民对武城县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及个人缴费补助项目的认可度、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因此,该项指标得分为9分。
指标得分:9